回家途中看到别人摆养的蜂箱,男子心起贪念,开车趁夜偷走14个蜂箱,运回自己家饲养。接到养蜂人报警后,隆安县公安局乔建派出所迅速将嫌疑人叶某鹏抓获归案。被抓当晚,叶某偷回来的蜂箱还没来得及卸车。5月19日,记者从隆安县公安局了解到,目前叶某鹏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陆先生在隆安县乔建镇一村庄摆放蜂箱养蜂。3月中旬的一天早上,他在巡查蜂箱情况时,突然发现一个角落处少了两个蜂箱。是不是有人搞恶作剧?陆先生开始没有放在心上。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先后丢失的蜂箱数量达到十几个。陆先生感到问题严重,于4月20日来到乔建派出所报案。
嫌疑人叶某鹏“搬家式”共偷了14个蜂箱(隆安县公安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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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先生说,自己养蜂四五年来,没有与人结怨,整个身心都在养蜂上。养一箱蜂不容易,这些蜂箱是一家养家糊口的经济来源。
乔建派出所接到陆先生的报案后,立即派出民警前往现场勘查。偷走十几个蜂箱,蜂箱也挺大,做案人应该有作案的交通工具。通过走访调查,结合作案时机和侦查到的线索,民警发现家住乔建镇的叶某鹏有重大作案嫌疑。而在5月11日当晚,陆先生向民警反映,当日白天还见的两个蜂箱,到夜里就不翼而飞。
偷回的蜂箱还在轿车上没有来得及卸下(隆安县公安局供图)
民警决定收网。5月12日凌晨,民警赶到叶某鹏家中。面对民警搜出的蜂箱,睡意朦胧的叶某鹏百般狡辩称:“这些蜂箱是我自己养的。”民警一查,叶某鹏在5月11日晚偷的两个蜂箱,还放在其小轿车后排座上没有拿下来。
“你过来看看这些蜂箱上做的标记,你还说这些蜂箱是你自己养的吗?”民警指着蜂箱说。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叶某鹏如实承认了自己盗窃蜂箱的犯罪事实。
经审讯,叶某鹏交代,他务工回家途中,见到路边树下有不少蜂箱,便想偷回去自己饲养。3月至5月间,他游荡在蜂场周围,趁着夜里四周无人,先后将14个蜂箱搬上电动自行车或轿车运回家中。由于管理不当,其中有1箱蜜蜂盗窃回来后不久全部死亡。剩下的13箱未被破坏,得以归还给陆先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韦常智 通讯员 蓝海文
编辑 | 梁楚茜
校对 | 李冬莉
审核 | 奚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