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DU和DAP条款的区别如下:1.概念:DDP (Delivered Duty Paid)即税后交货,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3、DAP(delivered at place) 即目的地交货,是指卖方已经用运输工具把货物运送到达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将装在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不用卸载)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
4、2.义务:DDP卖方承担最大责任。
5、若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此术语。
6、但是,如当事方希望将任何进口时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增值税)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
7、买方承担在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上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
8、扩展内容:注意提示:1.DAP是INCOTERMS 2010新增术语,旨在替代INCONTERMS 2000中DAF、DES和DDU术语。
9、与就是说,DAP的交货地点既可以是在两国边境的指定地点,也可以是在目的港的船上,也可以是在进口国内陆的某一地点。
10、2.卖方在指定目的地交货,但卖方不负责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这一点与INCOTERMS 2000中的DAF、DES和DDU类似。
11、买方负责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但卖方要保证货物可供卸载。
12、卖方在签订运输合同时应注意运输合同与买卖合同相关交货地点的协调,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指定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13、3.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交货地点交货前的风险,买卖双方应尽可能清楚地订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货地址,最好能具体到指定目的地内特定的点。
14、如果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点或该交货点不能确定,卖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15、4.卖方对买方没有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由于整个运输过程的风险要由卖方承担,卖方通常会通过投保规避货物运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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