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实行动态调整,确需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6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