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燃油费收取标准(2023年4月5日调整)
4月5日零时(出票日期)起,将调整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调整后的标准为,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相较于调整前分别降低了10元和20元。这也是2023年以来的第二次燃油费下调。
(资料图)
今年上一轮下调是在1月5日,国内航班燃油费收取标准当时调整为:800公里以上航段成人旅客燃油附加费8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段的成人收取燃油附加费40元。
涉及到兰州航线的航空公司:
东方航空
一、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
二、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三、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 、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
四、国际客票以系统实际计算结果为准。
五、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3年4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3年4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南方航空
一、航线距离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收费标准为人民币30元;航线距离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收费标准为人民币60元。要儿旅喜免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人民警察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即航线距离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费标准为10元/人,航线距离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费标准为30元/人。实际收取金额以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二、2023年4月4日(含)以前售的国内客票,如在2023年4月5日 (含) 以后进行变更,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三、国际客票以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海南航空
1、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
2、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以及按民航局规定享受成人公布普通票价50%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客旅客,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
3、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4、国际客票以系统实际计算结果为准。
5、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2023年4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票,如变更至2023年4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青岛航空
一、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 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 30 元;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 60元。
二、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 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三、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 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 、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 10 元;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 30 元。
四、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调整日期之前已经销售的客票,按原征收标准执行,已销售的国内客票燃油费不退不补。
厦门航空
一、成人燃油附加费标准
二、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群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且个位尾数不足10元时按舍去尾数计收: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30元。
三、按成人全票价的百分之十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四、使用国际客票销售的儿童, 按成人标准收取。
五、燃油附加费的收取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四川航空
一、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8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40元调整为30元。
二、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三、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收取,如个位不足10元按舍去尾数计收。即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30元(往返程收取6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收取10元(往返程收取20元)
四、购买成人折扣票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照本通知条款执行。
五、2023年4月5日零时(不含) 之前销售的2023年4月5日(含)之后的航班客票,如在2023年4月5日(含)之后进行自愿变更,燃油附加费差额不退。
深圳航空
一、800公里 (含) 以下航线每人每航段征收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人每航段征收60元。
二、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段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人每航段征收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人每航段征收30元。
三、出票日期在2023年4月5日零时之前的客票,旅客退票时,燃油附加费按实际收取全额退还旅客。